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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港中心港区江头作业区6号泊位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开展“贵港港中心港区江头作业区6号泊位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贵港港中心港区江头作业区6号泊位工程
建设单位:贵港保宇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附近郁江左岸。
建设投资:5500万元人民币。
建设规模:建设1个3000吨级散货泊位,岸线使用总长度105m,后方陆域纵深约100m,用地面积约10500m2,设计年吞吐量为180万吨,通过能力为240万吨。
建设内容:包括散货堆场、停车场、污水处理站、港区道路、码头面、装卸设备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港保宇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总
联系电话:13978809886
电子邮箱:405162782@qq.com
三、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漫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18277627402
电子邮箱:180648509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环评任务→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调查→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基础上,对工程施工期、运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包括受该项目影响的周边居民和单位等利益相关方。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赞成该项目建设;
2、公众对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于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见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途径和方式
请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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